電商平台網路版市招 延後上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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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商平台網路版市招 延後上路

電商平台網路版市招 延後上路

財政部於2021年11月預告修正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,規定商家在社群媒體、代購網銷售貨物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、商家名,也需註冊IP網域名稱等,等於網路版的營業登記或稱為市招。

 

財政部於2021年11月預告修正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,原定2022年3月起,我國電商平台必須留存所店家交易紀錄,以供國稅局查核、勾稽,以及預告修正「稅籍登記規則」,規定商家在社群媒體、代購網銷售貨物都必須附上統一編號、商家名,也需註冊IP網域名稱等,等於網路版的營業登記或稱為市招。

財政部原規劃兩大辦法上路後,網路商家銷售貨物若未揭露統一編號與稅籍登記等,不僅國稅局可依法裁罰,民眾也可合理懷疑為逃漏稅並檢舉。

惟財政部賦稅署於111年2月24日指出,自草案公告後發現技術門檻的難題,財部稅籍資料與經部商業司的商號登記資料仍無法介接,因此網路版市招只能延後上路,同時財政部也研擬設立網路賣家一站式註冊窗口,提高租稅友善性。官員也表示,除資料整合外,部分網拍業者也反應其網站IP、網域等為外包廠商處理,實務上難以確認自家網站的網域並註冊登記,財政部現正持續輔導中。

台北國稅局也提醒網拍賣家,只要網路賣家單月貨物銷售額達到8萬元或勞務4萬元,必須依法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

近年國稅局仍定期檢視網路交易案件,查核各臉書購物社團、團購網等交易人,每年大概抓到約上百家未登記稅籍網路賣家。

 

資料來源參考:工商時報|林昱均

發佈時間: 2022年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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