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商老闆注意!112年開始網站須揭露營業人名稱、統編

  1. 首頁
  2. /
  3. 稅務知識庫
  4. /
  5. 公司稅務
  6. /
  7. 內文
電商老闆注意!112年開始網站須揭露營業人名稱、統編

電商老闆注意!112年開始網站須揭露營業人名稱、統編
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自112年1月1日起,以營利為目的,且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〔貨物新臺幣(下同)8萬元、勞務4萬元〕應辦或已辦稅籍登記之專營或兼營網路銷售營業人,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新增「網域名稱及網路地址」、「會員帳號」等登記事項,並須於網路銷售頁面及相關應用軟體之明顯位置,清楚揭露營利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,網路平臺營業人則應就會員必要交易紀錄負保管義務。

 

該局進一步說明,有關網路銷售營業人適用稅籍登記規則新制規定,如何辦理網路銷售登記事項,就不同登記情形及登記類別樣態列表如下:

 

該局提醒,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應依規定登載網路銷售登記事項,未依規定辦理者,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6條規定處罰,應辦或已辦稅籍登記之網路銷售營業人,應留意辦理網路銷售登記事項或辦理變更稅籍登記期限及適用樣態,以免違反法令規定受罰。

 

 

發布單位: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111/11/30新聞稿

發佈時間: 2022年12月16日

文章標籤: #高雄稅務記帳士   #高雄記帳士推薦   #電商業者   #網路銷售